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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“被告席”到报告台

——西安市公安局转变形象纪实
2000-01-03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蔡侗辰 我有话说

四年前,警察形象一度成为西安市民议论较多的话题。一项民意调查表明,理解、信任公安机关及其工作的比例几乎到了警戒线。然而,四年后西安市公安机关由“被告席”坐上了报告台,他们连续荣获市政府颁发的目标管理一等奖,有9个单位荣立集体一等功,30个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,15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民警。前不久,他们又被中央文明委评为“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”称号。

西安市西南角有一个掌管着全市19万机动车辆,33万名机动车驾驶员管理权力的管理所。过去,这里曾因服务欠佳受到各种非议;而今却以待人和气,办事快捷、公道而赢得人心,还成为公安部、陕西省、西安市三级文明示范窗口和全国公安系统55个文明窗口示范单位之一。

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,有一位民警在收取2角钱一张的表格时,对方便给他1元钱,为了图省事不找钱,就以表格代替,一次付给了对方5张表格。这样在常人看来不起眼的小事,所党支部也抓住不放,要求这位民警不但向群众退款、道歉,在全所大会做检查,最后还被调离了原岗位。

所长孙钢钳、教导员汪艺介绍说:“深化形象工程中,我们率先在全支队推出窗口服务11条文明用语和8条禁语,要求全所民警要文明礼貌、热情、周到接待每一位办事群众,为了给办事群众提供舒心、满意的环境,我们绿化了营区,一进车管所就能感到这里干净、卫生、秩序井然。民警们心里明白,仅此是不够的,群众更希望提供快节奏、高效率、少程序的服务,他们又及时推出了“一对一”流水作业工作法,过去办理一个新车入户要面对5个窗口,群众反复排队,而如今只需将一套齐全的手续递进一个窗口,然后持回执单,就可到指定窗口领取证照。为了方便群众查询,在大厅内还设立了两个触摸式电脑查询显示屏,并安装了电子显示仪,公布当天备发的50副各类车辆号牌,把“吉祥”号码的发放公布于众。

一次,西勤出租车公司的一辆拉达车在南二环路上逆行被处罚:扣车、扣照三天。司机投诉说逆行是一名交警为了乘车赶时间上班造成的,是那位交警的主意,处罚司机不公道。支队派人核查,投诉属实。在对这位民警进行处罚教育后,支队领导当面向司机道歉:“对不起,给您添了麻烦,扣照停运三天的损失由支队赔偿”,并将600元现金和车钥匙递给司机。之后,又带领民警到电视台开设的“交通违章曝光台”曝光亮相。

如何使交警效应延伸到公安基层单位,又是一个新的课题。为此,西安市各级公安机关广泛开展了以创建“人民满意的派出所、人民满意的窗口单位、人民满意的人民警察”为主要内容的“三满意”活动。广大公安民警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,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自己各项工作的唯一尺子,纷纷推出各项“为民、便民、利民”的措施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为了加强社会监督,进一步增强透明度,评选和表彰人民群众满意的派出所,市局作出由全市670万人民群众直接参与,评选“人民满意派出所”的活动。

“满意不满意,人民说了算。”1998年全市共评出了28个人民满意派出所,10个人民满意窗口,103名人民满意警察,同时评出2个人民不满意派出所,1个人民不满意服务窗口,10个人民不满意民警。市局决定,对人民满意派出所给予重奖,人民不满意派出所所长、教导员就地免职,人民不满意民警离岗培训,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辞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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